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基本要求

标签:教师工作 / 硕士培养 / 博士培养 / 毕设 / 论文 / 2025
作者:徐鹏
时间:2025-03-07 19:12

《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基本要求》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。该文件涵盖了资格考核、开题、中期、论文写作、预答辩、评阅、答辩等环节,并就企业专家职称、涉密论文、档案管理等相关问题给了出解释说明。内容包括原《培养方案》相关内容、近年已通过“通知”等方式实际执行但未写入规章制度的流程和要求以及新的变化。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制定了《计算机学院(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)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措施》。
 
主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:
一、月报、年报
研究生进入论文环节后通过系统填写月报、年报。按月提交进度报告,就学位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、实践实训等工作进展进行汇报。博士生还应按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,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成果。
注:此项工作上学期已试运行。

二、学位论文开题、中期
硕士、博士的开题、中期检查由学院统一组织,并规避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,初评“不通过”占比5%左右,复评“不通过”率不做硬性要求,但应保证质量水平。连续3次未通过的,将予以分流。
注:①开题——2024级硕士生、2024级普博生、2023级直博生及后续年级按新要求执行;之前年级的学生按学院原要求进行(即导师组织答辩)。②中期——2023级硕士生、2023级普博生、2022级直博生及后续年级按新要求执行;之前年级按学院原要求进行(即导师组织答辩)。

三、学位论文评阅
1.2025年起,硕士盲审抽取变为:所有拟毕业研究生先交论文,学校再从中抽取并直接送出。而非之前的抽中者才交论文
2.在读时间已超过5年的普通博士生和在读时间已超过6年的直博生,以及结业后进入评阅环节的博士生,由研究生院组织5名专家进行盲评。
3.初评成绩出现2份“C”或“D”的,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,在读博士生至少修改9 个月后可重新进行预答辩,在读硕士生至少修改6个月后可重新进行评阅,已结业研究生终止学位程序。
注: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的规定,从2025年1月1日执行。即:计划于2025年6月(含)以后毕业的,要按新规定执行。


四、学位论文答辩
1.学院公布重点学生名单,由学院组织重点学生完成答辩,其余学生由导师组织答辩。
2.简化答辩成绩对应等级,分为四档:优(100-90)、良(89-75)、中(74-60)、差(59-0)。
3.答辩时间不得超过通过评阅环节后6个月。
4.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,原则上应至少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,连续2次未通过的,将予以分流。
注: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,从2025年1月1日执行。即:计划于2025年6月(含)以后毕业的,要按新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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